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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荆州:商转公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商业银行贷款余额减5000元

时间:07-24 来源:最新资讯 访问次数:144

湖北荆州:商转公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商业银行贷款余额减5000元

观点网讯:近日,湖北荆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荆州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操作细则》。《细则》表示,商转公贷款对象为在荆州市行政区域内已办理商业性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且符合中心现行贷款政策和商转公贷款条件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申请商转公贷款借款人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借款人或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开户时间早于或等于商业贷款发放时间;申请商转公时账户状态正常,且公积金已按月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6个月);账户余额不低于3000元。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地,商业贷款所在地,商转公贷款申请所涉抵押房产均在荆州市行政辖区,且住房商贷银行同意提前结清贷款。在商业银行已办理用所购自住住房抵押,并按期偿还贷款本息无逾期。商业贷款尚未结清,所购房已转为现房,并办理了《不动产权证书》。同意以商业银行购房贷款所购房屋办理抵押,且该抵押房屋在原商业贷款结清后,不存在第三方对该房屋主张任何权利的情况。不存在商业借款中或抵押物发生或者正在进行的诉讼、仲裁活动。同意结清原商业银行个人购房贷款,且有足额资金补足住房公积金可贷额度与商业银行贷款余额差额部分。同意用借款人、共同还款人公积金账户余额结清原商业贷款,及其他与此贷款相关的费用。同意将公积金贷款资金直接转入商业贷款银行指定账户(即银行用于结清商业贷款中间过渡户)等。商转公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商业银行贷款余额减5000元,中心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借款人的具体贷款额度。可贷额度的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月缴存基数(借款人、配偶、共同还款人月缴存基数之和)x35%x12x贷款年限-其他金融机构的欠款余额-为他人担保余额。房屋产权除夫妻双方和未成年子女外,有其他共有人的,按所占产权比例计算可贷额度。贷款额度+提取公积金额度≤商转公贷款房款总额。贷款年限在借款人办理商转公贷款时至法定退休年龄基础上延长1-5年,最长贷款年限不超过30年。商转公贷款分为贷款直接归还借款人原商业银行贷款余额和先结清后发放贷款两种方式。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直接归还原商业贷款余额的,借款人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原商业贷款发放银行已与中心签订《商业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合作协议》;借款人为贷款房屋所有权登记人。先结清商业银行贷款后发放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同意在中心规定时间内结清贷款;借款人为贷款房屋所有权登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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